电子商务法关于签名、电子签名以及电子签名相关的概念
1、签名的定义
签名是一种特殊的仪式,标志着对某些(项)内容的认可。传统签名,带有一定的神秘色彩签名,指在文件上亲笔署名或西押”
传统签名的基本功能主要包括来源功能、约束功能和责任功能3个方面。第一,来源功能,等名及签名的内容是通过签名的认可、鉴别来证明的,这是一种对事件来源的确认。第二,约束功能只要是签名形成,签名人就要对签名本身和签名的内容负责到底。对自己和他方都具有约束的意义既不能随随便便签名,也不能随随便便否定签名。第三,责任功能,签名的多数情况是对内容的认、认可,而在承认和认可的背后,其实是一种责任,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
2、电子签名的定义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内容的数据 (《电子签名法》第二条第一款)。
《电子签名示范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电子签名系指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它可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相关的签名人和表明签名人认可数电文所含信息。欧盟《电子签名指令》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电子签名是指电子形式的附于或逻辑与其他电子数据关联的数据,起到身份鉴定和验证的作用。
3、与电子签名相关的定义
《电子签名法》中,对电子签名人、电子签名依赖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电子签名验证数据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定义。《电子签名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电子签名人是指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成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电子签名依赖方,是指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是指在电子签名过程中使用的,将电子签名与电子签名人可靠地联系起来的字符、编码等数据:电子签名验证数据,是指用于验证电子签名的数据,包括代码、口令、算法或者公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