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的范围以及申请办理条件
长沙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长沙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受理条件
1.食品经营许可遵从“先照后证”原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合法主体资格。
2.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具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要求。
3.已经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备案表》的,原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期间需要变更或到期延续的按“新办”程序办理。
4.申请人应当满足《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的申请条件。
长沙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权利与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详见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及时补送行政审查机构依法要求补正的材料;
3、配合行政审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如实提供材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