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CS2级认证申请条件)
一、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级别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用CS1级、CS2级、CS3级、CS4级和CS5级表示,并依次定义为初始级、基本级、良好级、优秀级和杰出级。
初次申请不得高于CS2级(基本级)。
证书有效期内,达到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可逐级进行升级,不可跨级别申请;
监督评估和再评估过程中,对未能达到相应级别能力要求的获证企业进行降级处理。
二、CS2级认证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从事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业务 1 年以上 ;社会信誉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 二 )满足《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中相应级别要求;
1、 企业40名人员社保;
2、 1名项目经理;
3、 企业拥有ISO9001证书;
4、 近三年5000w完工的集成业绩。
( 三 )能够提供充分满足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障、改进创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证据;
( 四 )承诺并遵守行业公约,并认同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