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和禁止行为相关规定
公司法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和禁止行为相关规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的含义及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有哪些表现?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经营公司业务、履行职责时,必须代表全体股东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将公司利益放在优先的位置。
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已的利益置于股东和公司利益之上;(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当然,在这两种情况之外,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义务的含义及勤勉义务的标准包活哪些方面?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义务,又被称为注意义务、谨慎义务,是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处理公司事务必须出于善意,并尽到普通谨慎之人在相似的地位和情况下所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勤勉和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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