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信息的记载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股东信息的记载的相关规定 :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发行记名股票和发行无记名股票对股东信息的记载有何不同要求?
发行记名股票的公司必须置备股东名册,要在上面载明本条第1款规定的事项,记名股票转让过户时,必须到公司更改持有人的姓名,并将受让人的姓名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不需要置备股东名册,只需要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便于公可了解和掌握公司股票的发行情况。
其他种类的股份: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