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备案)登记的材料

  一、上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备案)登记的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办结时限:8(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换发登记证和代表证;作出不予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变更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变更登记的理由。10个自然日折算为工作日为6至8个工作日

  二、变更(备案)登记的材料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自备,原件,1,纸质,必要

  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及同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申请人自备,由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原件,1,纸质,非必要

  外国(地区)企业名称/住所、责任形式、资本(资产)、经营范围发生变动的证明文件,申请人自备,由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原件,1,纸质,非必要

  拟变更驻在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申请人自备,原件,1,纸质,非必要

  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申请人自备,原件,1,纸质,非必要

  原首席代表或代表的任免职文件及新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身份证明及简历,申请人自备,原件,1,纸质,必要

  登记证、代表证,政府部门核发,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原件和复印件,1,纸质,必要

  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政府部门核发,相关主管部门,原件,1,纸质,非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