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有限合伙企业注销的办理地点和受理条件
一、长沙有限合伙企业注销的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中心二楼C厅C7-C11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受理范围与条件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非法人企业
受理条件
向有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有限合伙企业,申请企业为已在该登记机关登记的有限合伙企业,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