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有限合伙企业注销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一、长沙有限合伙企业注销的申请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其他要求申请人自备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原件:1,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其他要求申请人自备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已经在报纸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刊登企业清算公告的情况)原件:1,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其他要求申请人自备
营业执照。原件:1,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其他要求政府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原件:1,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其他要求政府部门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原件:1,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其他要求申请人自备
二、办理流程
1、受理,时限:1小时
审批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核,时限:1小时
审批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打印执照,时限:1小时
审批标准:暂无审查标准
特别程序
是否特别程序: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