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全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如何进行计算

个税全年综合所得的计算

1.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怎么算,先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再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最后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2.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从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每个人都需要做吗?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办理条件如下:

⑴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⑵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⑶因2020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⑷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⑸2020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⑹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⑺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款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现在大家对个税全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如何进行计算的问题,心里应该多多少少了解了吧,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首先我们计算前8个月的应纳税额,然后计算后4个月的应纳税额,最后等出全年的应纳税额。如果有什么问题就咨询在线会计老师进行解答。点击小卡片,即可领取丰富的小福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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