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率是多少

个税年度汇算的内容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公式里面的专项扣除指的就是职工自己承担的“三险一金”;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购房利息以及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是综合所得收入减去60000元,再减去各项扣除等剩下的余额,这个公式已经放在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率是多少的文章里了,对应的税率也放在文章里了,对个税汇算清缴还有什么不想了解的可以点击上方的卡片领取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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