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个体户年度汇算清缴时间: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1、个体工商户终止生产经营及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2、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在其户籍地办理当前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若存在应当办理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应一并办理汇算清缴。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投资者减除费用按实际经营月份计算。
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度汇缴怎么做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可以通过三种渠道进行办理,下面我们就分别来说一下: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1、填写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3、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
4、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
5、若需补缴税款则通过税款缴纳菜单自行选择相应的方式缴款.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1、填写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登陆网址
3、点击【经营所得(B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4、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5、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6、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若有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则在此环节录入);
7、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三、办税服务厅
报送资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办理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度汇缴不管是使用扣缴端还是WEB端,都需要填写报表提交给税务机关,步骤很类似,看看个人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是什么时候文章就清楚了,其中去办税服务厅也需要准备好详细的申报资料,对个税汇算清缴不清楚的可以点击上面的卡片机领取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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