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股东分红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吗
山东股东分红需要汇算清缴吗
股东分红是不能个税清缴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因此,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几种所得,是按月或者按次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完毕或个人自己申报缴纳税款之后,纳税义务履行完毕,不需要在次年进行汇算清缴。
股东分红缴税的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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