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的汇缴地如何选择

个税汇算清缴的汇缴地

具体纳税地点如下:

1.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税汇算清缴方式

1、网络申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申报。

2、集中申报:可委托扣缴义务人,集中进行申报。

3、委托申报: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4、邮寄申报:将所需材料邮寄给指定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5、办税服务大厅:前往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不需要去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1、年度综合所得税前不超过12万元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不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的除外)、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有对应的特殊税务处理方式的收入。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如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则居民个人仍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并按规定补税。

3、按规定可以申请退税但自愿放弃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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