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的情形有哪些呢

个税汇算清缴的情形

1.纳税人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的。

个税汇算清缴的办理途径有哪些

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有多家受雇单位的,任选其一)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

2、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办理。

4、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

个税汇算清缴的情形有四点,比如纳税人申请进行退税的;在一个纳税的年度里面,预扣预缴的是低于应纳税额等等。本文的重点在于个税汇算清缴的情形有哪些呢,我相信大家都已经清楚了。另外小编还进行了个税汇算清缴的办理途径有哪些的补充,认真阅读一下。如果对此有任何的疑问,可以咨询咱们的在线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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