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支出纳税调整税额多少才算合适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利润总额*12%,
如果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大于实际捐赠额,按照实际捐赠额税前扣除;如果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小于实际捐赠额,按照公益性捐赠额标准税前扣除。
假定利润总额500万元,营业外支出列支公益性捐赠额40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500*12%=60万元,实际支付公益性捐赠4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
捐赠利得财务角度,计入营业在收入;税务角度,要交企业所得税。
捐赠支出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处理时,一般是不区分公益性捐赠还是非公益性捐赠;只要是捐赠,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的会计处理都一样。
(一)现金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二)物资捐赠
(1)正常的会计处理应该是: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捐赠物资,尤其是公益性捐赠,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都会向捐赠企业开具并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票据金额会按照物资的市场价格(公允价值)开具。
对外进行物资捐赠,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要视同销售。如果会计处理不做销售,当物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多数时候如此),就会造成“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的“账载金额”与公益性捐赠票据金额不一致,同时也可能减少企业税前扣除金额(非公益性捐赠反正不能税前扣除,故无影响)。
对外进行物资捐赠,我们可以视为销售和捐赠两个环节的合二为一:我们向接受捐赠单位销售了物资,然后将“应收账款”进行了捐赠。因此,对于公益性捐赠建议可以按如下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
捐赠支出做账需要区分是现金还是物资,现金捐赠的话就是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的科目,物资捐赠是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存货的科目进行核算,大家在做捐赠支出的账务处理时一定要分清楚,要是还不懂的可以点击捐赠支出纳税调整税额多少才算合适中的卡片领取相关的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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