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条件是什么

建筑业差额征税的条件

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5)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①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②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③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上述就是建筑行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条件是什么的内容了,相应的内容都已经罗列出来了。那么希望看完本文后的小伙伴,对你们能有所帮助。点击文中小卡片,还可以领取相关的资料包!免费的!想了解更多,就来。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