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有哪些项目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免征增值税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对属于某一税种中征税范围的项目暂不予以征税,免征税只是某个项目不涉及应纳税额。任何地区和部分不能私设免税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道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内品容;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纳税人对免征的增值税做会计分录的时候,应该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减免税款属于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更合适
七种免征增值税项目是什么,以及相关分录处理都在免征增值税有哪些项目的文中了,各位看完是不是明白了,要是还有什么疑问的就向老师咨询,更有相关会计资料免费送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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