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中购置设备的金额受500万元限制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的规定,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而新购进的相关设备,无论单位价值是否超过500万元,均能在税前一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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