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2023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期限的通告》(2023年第7号)规定,为稳妥做好2023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现决定将今年的征缴期限调整为9月16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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