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

  第八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

  第十一条?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西安小象财务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为广大创业者提供代理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工商注册办理、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代办营业执照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办理18729020067(微信电话同)免费创业辅导。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