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签订的三方协议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中撤销吗
企业已签订的三方协议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中撤销吗
根据《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市教委关于印发<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3〕65号)的规定:“三、登记缴费 (五)退费处理 已办理缴费结算,符合退保有关规定的,尚未进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可凭本人申请到所属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手机APP社保费个人预缴退费功能办理退费手续,并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退付。 已经进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不办理退费手续。入学一年内获得国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