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电子税务局中哪个位置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

企业在电子税务局中哪个位置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企

2023-01-30

  企业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财税和行为税申报(印花税)”模块进行采集并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

2023-01-30

  企业按规定支付的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的应发工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

2023-01-30

  企业可以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抵扣勾选”中进行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

2023-01-30

  为了避免办税人员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企业与办税人员之间需通过双向确认(目前仅支持企业发起授权,办税人员进行确认)完成关联关系建立。建立关联关系的办税人员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为纳税人办理税费业务。  添加路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从“企业业务”入口登录电局后,在【账户中心】的【添加办税人员模块】进行添加。被添加办税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业务”入口进入【账户中心】或“企业业务”入口登录页面去做确认授权。若办税人员未在电子税

2023-01-30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的通告》的规定:“ 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收到"尊敬的纳税人:系统已为您开通税务数字账户..."相关消息提示的纳税人,后续将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