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用纳税调整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汇算清缴纳税调整的项目
每年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三项经费的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费附加)。
2、营业外支出(捐赠、罚金、罚息)。
3、业外招待费、广告费。
4、税金(增值税不允许税前扣除,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5、白条做账部分,需要自行挑出来。
6、固定资产折旧(不符合税法部分,如加速折旧或者计提比例高出税法规定)。
7、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
8、收到的补贴款,有的不需要纳税的,做调减,要的需要纳税的做调增。
按照会计法规计算确定的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法规计算确定的应税利润对同一个企业的同一个会计时期来说,其计算的结果往往不一致,在计算口径和确认时间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即计税差异,我们一般将这个差异称为纳税调整项目。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如下,
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如下,
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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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用纳税调整的项目有哪些都一一讲解清楚了,看完大家应该知道这九种调整的项目是什么了吧,会对收人类和支出类的项目做了分析,但字数原因没有和大家分析完收入类调整项目,大家看完有什么问题和想了解的,可以文中的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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