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怎么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劳务报酬所得汇算清缴
依据规则,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这里的“综合所得”指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运用费所得。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征税额计算办法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如下:
(1)以每一征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肯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征税所得额。
(2)综合所得,适用以下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表
【例】老王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5000元,每月预缴个税:15000*(1-20%)*20%=2400(元),全年预缴个税28800元。
在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减除6万元费用后,申请扣除个人按年缴付的社保费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年120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年120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
那么,全年应征税所得额:180000*(1-20%)-60000-2000-12000-12000=58000,
则适用10%的综合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2520,
全年应征税款:58000*10%-2520=3280(元)
因而,老王可申请退税28800-3280=25520元。
看了上文,知道了劳务报酬所得怎么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也知道了对应的税率是什么,可以自己先试着学做案例,然后看看做的对不对,有什么不会的可以咨询的小编,想了解更多关于个税汇算清缴的内容可以关注上方的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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