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清缴补税的期限是啥时候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补税的期限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补税的期限是次年的3月1日到6月31日。
个税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情况
个税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情况如下所示:
1.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或薪酬,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累计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对扣除额进行了调减而导致个税增加。
4.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没有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对未申报收入进行补充缴税。
个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提醒
时间提醒一
自然人居民个人个税年度汇算时间:3月1日-6月30日
个体户等经营所得个税汇缴时间:1月1日-3月31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1月1日-5月31日
时间提醒二
办理201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在2023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时间提醒三
纳税人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23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时间提醒四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23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时间提醒五
纳税人以及代办年度汇算的扣缴义务人,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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