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中四类所得是哪些
个税汇算清缴的四类所得是什么
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 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 70%计算。
即综合收入项目构成如下:
1.工资薪金:100%
2.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按收入的 80%。
3.稿酬所得:收入的 56%(80%×70%)。
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方法
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大家看了之后都明白综合收入是那四类了吧,相关的计算也看明白了吧,对个税汇算清缴中四类所得是哪些,看完还有什么疑问或者什么其他想了解的都可以关注在线会计小编来进行一对一详细解答,也可以上方文章中的个税资料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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