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中申报个税汇算清缴有哪些事前准备
单位集中申报个税汇算清缴的准备是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存在为纳税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的义务。
单位集体为员工代办2021个税年度汇算,纳税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纳税年度内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如果需要退税的还需告知单位退税银行账户(最好是本人工资卡),需要补税的还需与单位确定补税方式等。
附:
《集中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确认表》参考模板
注意: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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