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情形有哪些

一、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二、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等等。

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可以知道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情况分为补税和退税,详细的规定也在文中给大家讲解了。希望看完文章后的小伙伴都能够知道该如何进行处理。关于什么情形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问题就讲解到这里,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文中的资料,学习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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