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所得税汇算清缴要如何做账
事业单位汇算清缴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年利润”或“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有关资料,计算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或结余总额。
事业单位应按规定对利润总额或结余总额进行调整,包括弥补上年度亏损,减除已缴纳所得税的投资利润等,调整后的余额,就构成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乘上规定的税率,就得出应纳税额。如有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按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事业单位在汇算清缴时,计算的实际全年应纳税额多于全年已预缴所得税税额,其少交的部分,应于下一年度缴纳时补缴。
计算出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或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实际补缴少交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多交的部分,可在下一年抵缴。
小编在文章里回答了事业单位所得税汇算清缴要如何做账的内容,对多交和补缴两种情况的分录都说明了,大家仔细看看,看完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内容就关注文章汇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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