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调增减项需要调账吗
所得税汇算清缴调增减,还需要调账吗
所得税年报汇算清缴调增减后是不需要调账的。
所得税调增应该怎么去做会计分录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如果是调增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则无需做调整的会计分录。
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补交了以前年度的所得税,则仅需对补交的所得税税额做会计分录。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和支出类项目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如下,
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如下,
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
4、五险一金。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超过税法规定不予扣除需做调整。
6、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0.5%。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8、罚款、罚金、滞纳金。
9、捐赠。
综上所述,所得税年报汇算清缴调增减后,是不需要再调账的,我相信大家看完本文都已经了解了。那么本篇文章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对所得税汇算清缴调增减项需要调账吗的内容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询问咱们的的在线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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