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未发货先开具发票应该怎么处理

企业未发货先开具发票可以确认收入吗

企业未发货先开具发票,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

如果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在货物发出后确认收入;如果是分期收款以及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大型设备等可以分期确认收入。

除此之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在实务中,如果归属当期的收入未入账而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发票已开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会出现收入比对异常的疑点提示;届时,企业根据业务实质如实提供说明解释即可。

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企业未发货先开具发票需要根据情况来确认时收到货就能确认收入,还是分期确认收入,完整内容在上文,关于企业未发货先开具发票应该怎么处理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想要学习更多会计做账知识的小伙伴,可以点击上方,免费会计相关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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