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退货是怎么计算成本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发生退货计算成本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货的实际成本+当月购进货物总金额+退货总金额)/(月初库存存货数量+当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当月退货数量);
当月发出存货成本=当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当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例】某企业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材料成本。2019年3月1日结存甲材料200件,单位成本40元。3月15日购入甲材料400件,单位成本35元。3月20日购入甲材料400件,单位成本38元。当月共发出甲材料500件。3月发出甲材料的成本为( )元。
A.18500
B.18600
C.19000
D.20000
【答案】B
【解析】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200×40+400×35+400×38)/(200+400+400)=37.2(元);发出甲材料的成本=37.2×500=18600(元)。
文章给出了例题,也给出了解析,大家可以看看这个公式是怎么使用的,要是对公式不理解可以问问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退货是怎么计算成本中的老师,老师会依据实际情况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