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能否进行抵扣

外购货物在建工程可以抵扣吗

外购货物、原材料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只要是经过本企业生产过程的,再做增值税处理时(视同销售),进项税都可以抵扣.只有不经过本企业加工的材料或商品改变用途(用于自建工程或发给本企业员工)时,不做视同销售处理(不做销项),但要将进项税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百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度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知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道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条例第内十条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因此,纳税人购进材料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所取得的进项发票则不可抵扣,如已抵扣的要作进项转出。

综上所述,大家是不是明白外购货物是可以进行抵扣的,此外还有哪些情况都在外购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能否进行抵扣的文中了 ,还有不懂的咨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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