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的工资需不需要计入职工薪酬

兼职人员的工资不用计入职工薪酬吗

兼职人员的工资可以分为两个方式来发:

1、如果兼职人员与企业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一般是短期),存在受雇关系,那么兼职人员的工资应当按"工资薪金"来发放

例如,有些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需要遵守企业的考勤与工资发放制度,也能享受企业的基本福利,这里所说的"兼职"更倾向于身兼多职的概念

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兼职人员与企业之间只存在劳务关系,即个人独立提供各项劳务,那么兼职人员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来发放

例如公司的某个项目需要一个设计师的参与才能完成工作,设计师完成后,按本次提供劳务活动的薪酬约定,"劳务报酬",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临时工"

临时工的工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具体的情形小编都在上文做了说明,大家根据情况来设置科目入账,还不明白的就看兼职人员的工资需不需要计入职工薪酬的文章,更有分录送大家来学习更多知识。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