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商年报新增报送内容有哪些

2020年工商年报新增报送内容有哪些?许多会计伙伴刚刚步入会计行业,对于工商年报的报送不熟悉,本文针对“2020年工商年报新增报送内容”做了简要的阐述,感兴趣的伙伴们一起来学习吧!

1、2020年又多一种市场主体需要报送年报!

前面介绍到要年报的市场主体主要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其中企业也有众多细分,有私营公司、私营企业、私营分支机构、非私营公司、非私营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等。

2020年市场主体范围继续扩大,外商投资企业(机构)首次被要求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这是在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下面简称《外商投资法》)规定的。

《外商投资法》于2019年3月1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其中明确规定这类企业要进行年报。

《外商投资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的内容和范围按照确有必要的原则确定;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得的投资信息,不得再行要求报送。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除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的年报信息,还有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但新增的年报事项不对社会公示。

2、2020年新增公示信息和填报内容

为了对重点行业加强监管,2020年开始,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的许可证信息随企业年报一并公示;所有主体新增特种设备信息填报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布的特设局函〔2020〕2号通告明确

地方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对充装单位填报情况,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填报“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数据项的情况进行抽查。填报范围为锅炉、励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场(厂)转用机动车辆,不含气瓶和压力管道。

相关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