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可以兼管明细账的工作吗

不同单位的财务部门对出纳的工作要求也不太一样,但是都会让出纳做现金和金行日记账的工作,那么大家知道,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条令,以及公司的财务与部门制度的情况下,出纳可以兼管明细账的工作吗,我们都知道明细账是会计的工作,那么在单位人手不足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呢,下面就来给出答案。

出纳可以兼管明细账吗

出纳可以做的是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日记账的登计,这是本质工作此外可以兼管固定资产明细账及账登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明细账

明细账也称明细分类账,是按明细分类账户开设的、用来分类登记某类经济业务详细情况、提供明细核算资料的账簿。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统称分类账,是按照账户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账簿。也称明细分类账,是按明细分类账户开设的、用来分类登记某类经济业务详细情况、提供明细核算资料的账簿。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统称分类账,是按照账户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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