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挂账要怎样做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有时候会对一些账务处理应该进行处理但是最后没有进行处理,这种情况就叫做挂账,而对于挂账的操作方式以及挂账的科目这些问题,都在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这篇关于出纳挂账要怎样做的文章中了,让我们一起带着问题看一下下面的文章吧。

处理方式

反映往来挂帐的会计科目有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交款、专项应付款等。

挂账的分类

非主观故意行为

1、部分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到预收账款、发出货物后未将全部货款结转销售收入,未能及时足额纳税;以上偏差并非企业故意偷逃税款,主要是会计人员对税法的学习和理解不够,或误将预收账款结算方式当作分期收款结算方式进行账务处理,或认为没有收到全部货款及开具发票就可以不记收入而未结转销售收入。

2、会计人员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时间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会计人员过多的从会计制度角度,考虑谨慎性原则,强调所有权的实际性转移,而忽视税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实现就应纳入收入,缴纳税款,混淆“预收账款”、“分期收款”等结算方式,将本应属于收款在前,发货在后的预收账款误按分期收款进行账务处理。

存在主观故意行为

1、纳税人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某一时间贷方余额为较大。该企业经营产品属于非紧俏商品,基本上是买方市场,购货单位先付款后提货的可能性较小,故检查重点放到“预收账款(暂收款)”账户。

2、此账户反映某一时间段贷方发生额比较频繁,故通过抽取调阅发生额较大的凭证详细检查。经查阅其业务日报表和销售部门的发货记录,发现付款单位已将货提走,但发票未开,从而确定为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只是部分余款未结。

3、经过逐项核实,发现该企业将销售货款挂“预收账款”,未转入“商品销售收入”,少报销售额,不缴或者少缴纳税款。

在本篇关于出纳挂账要怎样做的文章中为大家讲述了出纳挂账应该做的会计科目,还为大家讲解了挂账的两种情况,一种是非主观故意行为,还有一种是存在主观故意行为,对于挂账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哦,也可以点击下方链接出纳资料来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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