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和会计人员不能兼容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出纳和会计不能兼容
因为《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事实是这样的,但为什么法律要这么规定呢?
一言以蔽之:为了防止贪污!
人类都是有一定贪欲的,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招聘到的财务人员一定能洁身自好。如果一个人同时兼任出纳和会计,那么这个人可能会把员工报销的300元钱改成600元钱,报销300元后剩下的300元揣入自己的口袋里。
因此出纳与会计两个岗位,设置不同的人,往往可以互相牵制、监督。以此避免贪污受贿、账目不清等情况的发生。
出纳和会计不相容职责的原因
1、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风险,企业应当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企业内部控制措施通常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基于两个假设:一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无意识地犯同种错误的概率要低于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犯该种错误的概率;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有意识地合伙舞弊的可能性大大低于一个人或一个部门舞弊的可能性。因此不相容职务分离可以降低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
不相容职务分离是企业内部控制最基本的要求,是保证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以及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现在看完上文的内容,相信各位考生都清楚会计和出纳不能一人担任是为了避免出现舞弊情况,具体的都在出纳员和会计人员不能兼容的原因是什么的文中了。希望能帮助到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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