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需要做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吗
债权债务账目登记是否要出纳做
出纳人员不可兼任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12条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人员的工作内容
出纳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核算:①办理现金收付。②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③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④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⑤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
(2)往来结算:①办理往来结算。②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
(3)工资结算:①执行工资计划。②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
什么是出纳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出纳是随着货币及货币兑换业的出现而产生的,所谓“出”即支出,付出;而“纳”即收入。具体地讲,出纳工作是管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进进出出的一项工作。
看完我们知道出纳人员是不用做债权债务登记工作的了吧,还对出纳人员的基本工作做了详细的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出纳的基本知识,那还想了解更多的可以直接文中出纳人员需要做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吗的出纳来学习,需要的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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