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的关联方关系有哪些
在很多发展比较好的企业中,他们都会有一些关联方的企业,有些关联企业还能获得收入,那么在每年的汇算清缴中,也需要对关联方进行汇算清缴,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规定,大家知道汇算清缴的关联方关系有哪些吗,下面本文就来加你选哪个一下解答,具体如下:
汇算清缴的关联方关系什么是关联关系?
《公告》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根据不同的内容和特点,可以分为以下七类:股权关系、资金借贷关系、特许权关系、购销和劳务关系、任命或委派关系、亲属关系、实质关系。
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按照《公告》要求,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一)只要在汇算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无论是与境内关联方还是与境外关联方,都需要报送关联申报。
(二)此外还需注意,因国别报告的6张附表包含在关联报告表中,即使您的企业未在2019年度发生关联交易,但满足国别报告的填报要求,也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三)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看完以上讲述,大家应该都知道汇算清缴的关联方关系有哪些了吧,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进行免费答疑,还可以试听学习会计各个行业实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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