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的年度汇算清缴怎么做
我们知道,每个年度企业都要对各项税务进行汇算清缴,每一年的年初到五月份,企业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这也是会计人员最忙的时候,那么大家知道房地产企业的年度汇算清缴怎么做吗,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进行一下讲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企业的年度汇算清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
一.适用报表类型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事先确定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管。
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二.销售收入的税务处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收入范围包括完工前预售取得的收入和完工后销售取得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在开发产品完工前即已开始,完工后还会继续,直至全部开发产品售完为止。按照税法规定对于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取得的收入,无论会计核算时是作为预收账款,还是直接确认销售收入,均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销售收入范围,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二)预售收入计税毛利额的计算及申报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先按照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通过填报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等相关附表进行纳税调整,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看完这些,大家知道房地产企业的年度汇算清缴怎么做了吧,要是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在线客服,进行免费咨询,最后小编还给大家申请了一份汇算清缴会计手册,就放在文末,大家可以自行领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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