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的应退所得税怎么处理

汇算清缴应退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2009年4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2009〕79号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该《办法》共28条,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3〕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3号)予以废止.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超全攻略,20M 免费学习资料,速领! 11253 阅读 2588 人申请领取 去领取 > 汇算清缴多交所得税的那部分怎么做处理

答:1.汇算清缴退回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结转多交所得税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同时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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