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如何选择办理地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怎么选择

有任职受雇单位的情况:

对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以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为“”汇缴地”;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为“汇缴地”。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情况:

对于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文件规定,纳税人需要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与2020年度汇算相比,2021年度汇算对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新增了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受理申报机关,这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太实用!10年老会计告诉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该这样做。 14146 阅读 3253 申请领取 去领取 >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是哪

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抵华日期等信息。

纳税申报表可以从税务局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通过兼职取得高收入者的申报: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如果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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