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可以免税和减征的内容有哪些

个税免税事项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省部级、军以上单位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费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个税减税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3)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综上所述,大家看完是不是对个人所得税可以免税和减征的内容有哪些了解明白了。有以上情形的是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的,希望可以更好的帮助大家了解此知识点,有问题也可以咨询在线会计老师进行解答,文章中更要汇算清缴的资料等着大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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