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费在汇算清缴中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员工福利费汇算清缴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相关政策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福利费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包括以下几项:

1.工会经费

2.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

3.独生子女保健费

4.公费医疗经费

5.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

6.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7.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

8.职工探亲旅费

9.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

10.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

11.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

1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3.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

14.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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