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办理范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

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纳税人;

3.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4.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注:实行 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年度汇算清缴所需材料

① 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盖章)

② 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③ 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④ 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

⑤ 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盖章)

⑥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

⑦ 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⑧ 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⑨ 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⑩ 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文中阐述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办理范围的内容,共有四个内容,还对办理的资料有哪些进行了说明,大家仔细看看也可以收藏起来日后复习巩固,希望对大家识有所帮助。对上文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进行免费答疑,文中还有汇算清缴资料包可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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