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年报丢失了该怎么做
年报丢失了怎么办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此情况。
财务报表年报亏损如何上报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亏损,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
亏损企业在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申报企业亏损。
由于会计与税收对损益的计算与纳税所得计算时目的不同,因此,对于收入费用、利润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确认与计量方法亦不同。
所以,按照会计政策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纳税所得(或亏损),对同一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计算结果往往存在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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