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比例
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福利扣除比例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相关政策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福利费范围1、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比例已在上文做了说明,此外还补充了职工福利 的范围,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有问题就咨询客服,没有的话可以领取文中的卡片资料,学习更多汇算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