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况有哪些
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情形
1、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减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
3、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不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情形1、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不论需要补多少税。
2、不论综合所得收入是多少,只要补税金额小于400元。
3、税款预缴的刚合适,不多不少。
4、虽然多缴税了,但本人不想申请退税。
除上述四类,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都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文中讲述了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况有哪些的知识点,大家只要符合这四种情形中任何一个就需要申报,还补充了必须要办理的情况,大家都可以看看,也可以领取上文更多汇算资料进行更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