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为负数吗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

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表明当期亏损,其亏损金额可以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在5个会计年度内弥补,这是针对查账征收企业而言,核定征收企业只与销售收入有关。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入,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中规定:“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

本行不得为负数。本表第23行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顺序计算结果本行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调整前的所得即“利润总额”为-500000元,首先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调整后计算出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其次,计算出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仍为负数的,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应当填零。

看完上面的讲解,大家应该都知道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为负数吗了吧,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进行免费答疑,还可以试听学习会计实用课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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